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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真抓实干显成效
日期:2017年05月15日     

    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科技发展和创新,有效支撑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第十二条任务“自创区高新区扩区升级激励措施”,科技部制定了《关于对推进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的实施办法》,并通知各地进行落实。
    按照实施办法相关程序,科技部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了研究,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区域平衡,体现发展特色等因素,最终确定浙江、湖南、广东、陕西、甘肃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对象,并在国办发〔2017〕34号文件中通报表扬。
    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围绕创新平台搭建、创新主体培育、创新环境营造、创新人才引育、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打出了以创新引领的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科技支撑引领新常态的核心作用明显增强。目前,浙江省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5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第6位,企业创新能力居第2位,知识产权和专利综合实力均居第4位,被列为全国首批创新型试点省份、首个全省域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全社会R&D经费支出113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43%。
    湖南省自“十二五”以来,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国家自创区建设、夯实科技基础设施、军民融合协同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2015年,湖南省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上升到第11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为54.29%,增幅位居全国首位;全省专利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十强,科技创新实力进入全国前列。多项重大创新成果领跑世界,高新技术产业逆势增长,“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全国瞩目。
    广东省持续优化全省创新创业生态,重点围绕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抓好科技创新工作,努力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省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9年位居全国第二,全省研发(R&D)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58%;发明专利申请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均超过50%;关键核心技术不断获得突破,技术自给率达71%;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5.3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9%。初步构建起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加速形成。
    陕西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追赶超越、走在前列的目标,全力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区、创新型省份、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逐渐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创新体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2015年陕西综合科技进步指数达到62.97,科技进步贡献率56.77%。2016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31项,位居全国第4,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802.74亿元,位居全国第4。2016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持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25%。
    甘肃省自“十二五”以来,科技创新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大力推进科技改革,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甘肃省科技综合进步水平从“十一五”末的22位上升到全国第18位,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3%,44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全社会R&D经费投入从2011年的48.5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82.72亿元,年均增长16.46%。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1年的0.61件增长到2016年的1.93件,年均增幅37.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国家大学科技园从2015年的8家增长到2016年的57家,增长达612%。
    下一步,科技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办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文件的激励措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