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农函〔2018〕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园区管理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批准,现成立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 专家工作组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委托,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并参与相关论证、评审、过程监管、验收、评估等工作。任期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名单 2.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工作规则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