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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2017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突出地方 日期:2018年05月22日
2018年5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8〕28号),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
通报对在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奖励支持措施。通报第四项内容,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江西省、广东省深圳市给予督查激励,以上5个地方在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2017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绩效突出,其中,北京市和江苏省是连续二年取得绩效优秀。 北京市等5个地方能够脱颖而出,取得好成绩,主要是能够很好的围绕“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落实国家以及地方共同关注的重点任务部署,深入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出台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50号)等文件的具体政策措施,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在科研院所能力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惠民应用示范、科技扶贫与科技特派员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将对以上5个地方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的管理因素权重按满分计算,加大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同时,科技部、财政部将与地方协同联动,总结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示范省份和优秀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和典型宣传,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励省区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通过加强管理、创新机制、精准服务,注重提高专项资金实施绩效,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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