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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属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取得成效 日期:2006年11月30日
甘肃省属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试点工作一年多来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已有甘肃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情报所、省膜科院、省医科院、省水科院、省治沙所、省轻工所、省建材院、省化工院、省计算中心、省环科院等12家院所与高等院校签订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其中甘肃省医科院和兰州大学、省水科院和甘肃农业大学、省化工院和西北师范大学3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已通过评审。据统计,基地内在读博士研究生8名,基地内省属院所本单位在读博士研究生5名,基地内在读硕士研究生123名,基地内省属院所本单位在读硕士研究生32名,国家级课题研究21项,省级课题研究68项,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104篇,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99篇,获得专利18项,已鉴定科研成果34项。 省属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是甘肃省科技厅为加速省属科研院所人才培养,造就一支省属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队伍,营造省属科研院所良好的科研环境,推动省属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而采取的举措,2005年3月,科技厅联合甘肃省学位委、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甘肃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甘学位〔2005〕l号),并在省属科研院所开展甘肃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试点的。 (甘肃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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