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2018年四川省新增9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日期:2018年07月27日      四川省科技厅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相关要求,2018年,四川省首次启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省税务局、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于年初联合制订了《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认定对象和范围、认定机构和条件、认定程序、税收优惠政策、监督管理等内容,为全面组织启动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近期,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审议,12家申报企业中,9家通过认定并完成报备程序。9家企业2017年度总收入28.34亿,研发经费总额3.55亿,研发经费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12.53%。其中,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企业4家、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企业4家,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1家。截至目前,四川省共有有效技术先进型企业达到59家。
    下一步,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积极支持企业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税务部门作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备案,大力促进四川省服务贸易发展,推进贸易结构优化。